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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各省(市)驻琼企业高尔夫球锦标赛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1-05-26      阅读次数:202     字体:【

   海南省江苏商会将组织会员参加由海南省高尔夫球协会主办的2011年中央、各省(市)驻琼企业高尔夫球锦标赛。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8-19日
 地点:观澜湖高尔夫
 二、竟赛项目      
 团体比杆赛、个人比杆赛。
 三、参赛报名条件及规定
 1、中央、各省市驻琼的国有、民营企业(以中央直属、各省市驻琼办事处或商会为单位,组织中央级、本省市一个队)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的球手必须是中央、各省市驻琼企业18岁以上的员工中的业余球员(含在琼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原所属省籍人员)。
 3、各参赛单位必须将运动员注册表(省高协印发)于赛前30天上报海南省高协办公室以备审查核对,并在省高协网站上公示。注册表必须由参赛组织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4、每位参赛的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仅能代表一个单位。
 5、各参赛单位注册名额为16名,每轮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并计成绩(含男、女队员),每轮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6名注册的队员。
 6、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所认证和注册的职业教练员和职业运动员以及在球会、球场从事教练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竟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以下简称《高尔夫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采取两轮,共计36洞,(每轮18洞)比赛方式。比赛按各队(个人)总杆数排定名次,总杆数少者名列前,如果杆数相同,则以后九洞的成绩为准,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从最后一轮最后一洞开始,采取倒计数方式决定名次(个人成绩按两轮总杆成绩排定名)。
 1、比赛
 参赛的单位第一轮进行抽签编组比赛,第二轮按各单位第一轮团体总杆数成绩,排出的名次编组比赛。
 2、发球台:
 男子:蓝TEE
 女子:红TEE
 五、违规的处罚办法:
 1、参加比赛的球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签到和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发球台,有违者视为自动弃权。
 2、在比赛中所有球员必须服从竟赛组委会编组和安排,擅自更换编组者取消当场比赛成绩。
 3、对一名选手同时注册两个队以上的(含两队),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同时取消该队当轮成绩。
 4、对记假杆数者,取消其本人及球队当轮比赛成绩并终止当事人本次比赛资格。
 5、以非注册球员冒名顶替注册球员上场比赛的,取消该队当轮比赛成绩。
 6、在比赛中如有发现或举报违反高尔夫规则的,要及时通知裁判长现场取证处理,球员递交记分卡后的举报不予受理。
 7、在比赛中有违反《高尔夫球竞赛规则》,按规则规定处理。
六、裁判
 设裁判长一名、裁判员若干名。(巡场员由各球会选派若干名,协助组委会工作)
 七、奖项设置及奖品
 1、团体赛奖前3至6名;(根据报名参赛实际队数确定)
 2、个人总杆奖:前6名;
 3、一杆进洞奖;
 4、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5、奖品:
团体冠军:奖杯一座,每位运动员奖价值1000元奖品;
团体亚军:奖杯一座、每位运动员奖价值800元奖品;
团体季军:奖杯一座、每位运动员奖价值600元奖品;
团体第四名:奖杯一座、每位运动员奖价值500元奖品;
团体第五名:奖杯一座、每位运动员奖价值500元奖品;
团体第六名:奖杯一座、每位运动员奖价值500元奖品;
 一杆进洞奖价值3000元奖品、匾牌一个;
 最佳组织球队奖:匾牌一个;
 个人总杆奖:
冠军获价值2000元奖品、匾牌一个;
亚军获价值1500元奖品、匾牌一个;
季军获价值1000元奖品、匾牌一个;
第4名获价值500元奖品、匾牌一个;
第5名获价值500元奖品、匾牌一个;
第6名获价值500元奖品、匾牌一个;

请有兴趣的会员尽快与商会秘书处联系:小王:1868987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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