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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江苏商会秘书处工作规则
发表时间:2017-03-06     阅读次数:     字体:【

海南省江苏商会秘书处工作规则

(此规则于2020年8月29日经海南省江苏商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总则

一、海南省江苏商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商会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和办事机构。为规范运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有效履行职责,制订本规则。

二、秘书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海南省江苏商会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秘书处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领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坐班考勤;兼职人员视情领取适当补贴。

四、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分工各司其职,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终进行绩效考评。

二 工作职责

五、商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六、设置商会内部组织结构和建立管理体系。

七、建立健全商会各项规章制度。

八、商会的组织发展、会员管理、会费收取及日常财务工作。

九、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开展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各类商协会的沟通、协调、联谊,以及接待工作。

十、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简报等各类文字材料;拍摄影像、视频;运营商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商会工作动态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各类会议和活动的人员组织、场地安排、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

十三、组织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

十四、搜集和发布涉及企业发展的各类信息,搭建资源共享平台。

十五、了解掌握会员的需求、困难和问题,为会员提供信息、法律、金融、税务、维权等方面的服务;为会员搭建交流平台;为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牵线搭桥。

十六、指导商会下属各分会、协会开展工作。

十七、组织会员企业参加慈善和社会公益活动

十八、商会党建工作。

十九、商会工作人员的雇佣及管理。

二十、会长办公会和会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二十一、设秘书长1名(执行秘书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

1、在会长的领导下,带领秘书处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组织贯彻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和要求;

3、对商会整体工作、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进行规划,献计献策,当好会长的参谋助手;

4、组织制订商会每月工作计划,主持召开秘书处每周工作例会;

5、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报告等重要文字材料,审核秘书处起草的各类文字材料、图像、视频等;

6、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和保障工作;

7、沟通协调各类事项,保障商会的高效有序运转;

8、指导商会下属各分会、协会开展工作;

9、秘书处工作人员的雇佣及管理;

10、会长交办的事项。

二十二、设副秘书长1-4名 ,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秘书长工作,具体负责秘书处日常事务;

2、与政府主管部门对接,按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参加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培训等活动;

3、协助秘书长起草、审核各类文稿;

4、协助秘书长做好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5、新会员的发展和管理;

6、会员单位的走访、沟通联系,承办委托事项,及时反馈结果;

7、搭建会员间多形式、多渠道的交流合作平台,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机制;

8、协助秘书长指导商会下属分会、协会开展工作;

9、与兄弟商会联系交流工作;

10、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类培训和社会活动;

11、会长、秘书长交办的事项。

二十三、设秘书2-4名,其主要职责是:

1、走访会员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诉求,及时反馈工作结果;

2、管理商会网站、商会微信公众号和各微信群;

3、收集、整理、通报各类政策、动态和会员企业关注的信息;

4、各类会议和活动的录音、拍照、摄像、文字报道及相关工作;

5、向政府主管部门的年报和财务审计;

6、收取会费和各项服务会员工作;

7、财务和印章管理;

8、来访登记和办公环境保洁;

9、固定资产登记入库和车辆管理工作;

10、秘书处人员的考勤考绩;

11、秘书处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12、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四 工作制度

二十四、纪律制度:

1、政治纪律。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禁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行。

2、组织纪律。遵纪守法,诚信待人,团结互助,自觉维护商会形象。

3、工作纪律。遵章守纪,忠于职守,勤勉务实。牢固树立服务和责任意识,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尽心尽力,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十五、作息制度。工作日和节假日比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半上班,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日坐班考勤。工作人员外出工作,须事先报秘书长(副秘书长)同意;秘书长(副秘书长)外出工作须事先向会长报告。节假日上班发加班劳务报酬。病事假扣除相应劳务报酬。工作人员请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以及节假日加班由秘书长(副秘书长)批准,三天以上报会长批准。秘书长、副秘书长请假报会长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病事假须履行书面手续。未请假获批不到岗视为缺勤,年内缺勤累计达10天扣发全年奖金,累计达15天予以解除劳务合同。

二十六、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由秘书长(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回顾总结上周工作,研究布置下周任务。同时,秘书处每个成员填写工作周报(电子版),经秘书长(副秘书长)汇总后报会长阅。

二十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海南省江苏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和《海南省江苏商会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财务透明公开,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二十八、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事项必须实现请示报告,杜绝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散漫现象。

二十九、走访制度。建立经常化的会员单位走访机制,每年力求对商会全体成员单位至少走访一遍,重要和具备条件的要增加走访频率。

三十、接待制度。确保工作时间有人值班,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用语文明,对来访者进门笑脸相迎,坐下一杯热茶。访客离开及时填写来访登记,对诉求事项做好反馈。接待宴请报经会长批准。

三十一、保洁制度。确保办公场所窗明几净,绿化整洁,环境舒适宜人。

五劳务报酬

三十二、根据海南省目前的工资水准和商会的实际情况,薪酬待遇定为:

1、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劳务报酬6000—12000元/月,另加五险一金和适当交通通讯补贴。

2、副秘书长:劳务报酬4000—9000元/月,另加五险一金和适当交通通讯补贴。

3、秘书:劳务报酬2500—7000元/月,另加五险一金和适当交通通讯补贴。

三十三、劳务报酬保底封顶。今后视情每年作适当增加。

三十四、兼职人员视情予以交通通讯补贴1000-2000元/月。

六附则

三十五、今后工作中出现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秘书处提出意见和建议报海南省江苏商会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三十六、本规则于海南省江苏商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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