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 15:30,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组织召开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的检查工作会议。
商会执行秘书长沈江红首先就商会的基本情况向与会领导做了简要汇报。会议认为,海南省江苏商会凭借其凝聚力、创新性与拓展精神为海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

首先,李勇副局长在听取商会执行秘书长汇报工作后,高度肯定了商会的凝聚力、创新性与拓展精神。李局长说,海南省江苏商会在德高望重的徐经国会长领导下,商会取得了长足发展,无论是企业会员数量、质量、还是会员企业对海南省社会经济建设发挥的作用都得到了海南省政府、人民的一致认可。李勇副局长指出,商会第二届换届选举大会选出的新一届的理事会和领导班子,应审时度势,抓住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大好时机,群策群力,将商会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随后,李勇副局长指出商会的财务制度还有待于改善,会员费与捐赠费用应该分别采用两种票据,票据的使用也应规范化。秘书处应该重视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的执行,与政府管理机构要保持良好的对接。
最后,李勇副局长对商会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首先,商会应该遵循社会团体发展的共同规律,国务院2007年国办发【2007】36号文明确规定,鼓励社会团体兴办实业,海南省江苏商会正是顺应了国务院促进民间团体发展的潮流,兴办了海南苏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是江苏商会的创新也是社会团体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其次,商会应该按照章程选举理事会,理事会工作应该进一步规范, 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每次理事会会议要做好会议纪要,商会有重大活动、会议需要提请理事会审议的,需要以商会的名义正式发文。最后,李局长强调,商会秘书处作为理事会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有待强化,海南省政府正计划推进商会秘书长聘用制、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制度,以促进秘书处工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秘书处工作人员也要注重公文知识的学习,增强办文能力。

在听取李局长讲话后,沈江红执行秘书长表示,民政厅领导前来指导工作,让我们深受启发,帮助我们发掘商会工作存在的不足,也帮我们指明了商会未来工作前进的方向。商会的制度建设尚未成熟,服务会员的各项工作还有待于加强。同时,沈江红执行秘书长也表示希望商会能得到政府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帮助各个商会做好宣传工作,以促进商会在海南省社会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