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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江苏商会会长办公会规则
发表时间:2017-03-06     阅读次数:     字体:【

一、 会长办公会参与人员为: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会成员、秘书长。为能够及时研究商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可由常务副会长、监事会成员推荐产生会长办公会组成人员。

二、会长办公会实行月例会制,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主持。遇特殊情况,可由会长指定监事会主席或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

四、会议主要任务

1、 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重要政策等;

2、 研究商会发展战略以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工作;

3、 商讨需要商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会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在上会前应充分沟通。遇有不同意见可按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

六、会长办公会议题由商会秘书处在会前收集,经会长同意后上会讨论研究。

七、会长办公会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存档,并视情将会议内容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八、会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由秘书处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并报监事会监督。

九、会长办公会的会务保障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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